1.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送水車(1輛)采購項目(第二次掛網(wǎng))
2.項目編號:PYZH2017-13
3. 招標單位: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4. 項目內(nèi)容:貨物類(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
5.供貨期:合同簽訂日起計50個日歷天內(nèi)
6.限價:人民幣元29萬元(大寫:貳拾玖萬元整)(報價應包含:車身價、交強險、上牌費、車輛購置稅、車船稅、驗車費、檢測費、車輛加裝配件、備品備件、運輸及車輛上牌之前及質(zhì)保期內(nèi)服務的所有含稅費用(車輛全保險除外))。
7.合格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
2、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供應商;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3、投標人必須是政府公務車協(xié)議供應商(提供證明文件);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報名需提交的資料: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②經(jīng)辦人身份證。潛在報價人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說明: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將核對報名供應商提交的上述資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資料供應商的報名)
8.發(fā)布媒體: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網(wǎng)站(http://www.gqwap.com/)上公布
9.招標信息公示時間: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
10. 招標文件獲取:
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辦公時間內(nèi),前往水務公司報名獲??;
2.招標文件獲取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11號,
3.獲取招標文件提供下列資料(加蓋公章):
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資質(zhì)證明材料及合同證明材料;
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加蓋公章;
若經(jīng)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11.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12日
12.開標
l 開標時間:2017年5月16日16點正 (如有調(diào)整,按采購方最新通知為準)
l 開標地點: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22號6樓,
l 聯(lián)系人:陳先生(020—84825460)
l 要求: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授權書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標文件準時到場
13.投標文件遞交份數(shù):正本1份副本2份;商務投標文件與報價文件合并裝訂。
14.投標保證金:無
15.投標有效期:開標之日起90個日歷天
16.履約保證金:無
17.招標疑問澄清: 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日三天前將有關疑問原件送達給招標人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電話:020—84825460
傳真:020—84825460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前1天將疑問澄清通知各投標人。
18.其他
l 如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及其評標辦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種含義以及歧視性不公正條款或違法違規(guī)等內(nèi)容時,請在投標截止日三天前同時向招標人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書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對招標文件的條款提出質(zhì)疑;
l 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期3個工作日之前,以“投標確認書”格式傳真通知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參加本次投標;
l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人查詢:
招標人: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22號
電話:020—84825460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備注:(1)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2)分公司投標: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須提供總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及總公司對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原件。供應商已具有總公司有效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zhì)證書對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規(guī)或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評審結果確定后,采購人根據(jù)需要通知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在2個工作日內(nèi),按招標文件中所列清單中的相關證件、證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購人核對與投標人投標文件中的復印件是否一致。采購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核對沒有不一致的,須確認中標人;核對發(fā)現(xiàn)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標候選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提供原件的,書面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報同級財政部門核實后按投標無效處理。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